2009年8月3日 星期一

感情事

談戀愛第一守則: 決不搞辦公室戀情。

談戀愛第二守則: 決不談論別人的感情私事。

談戀愛第三守則: 看到熟識的人跟女生去吃飯,決不評論。

我跟喜歡的女生相處總會不自在,以前這種感覺很強烈,現在好了點。

辦公室戀情? 我不曉得之前那段幼稚可笑卻又純真的時光能不能這樣稱乎。

但是我累了,我真的累了。

平常的聊天,本想逗對方開心卻適得其反。談公事也談得一肚子火。我不曉得為什麼會這樣,但是其他人在那邊流言蜚語弄得我很痛苦。

之後我認識小猴子,跟她出去吃飯跟逛園遊會。也許是被其他人撞見,流言四起說我跟她看起來就在一起了。

如果事情有這麼簡單就好了。

人家又不是妳爸媽在鬧離婚,你他媽的管人家的感情私事做什麼? 我爸媽鬧離婚,做兒子的都管不著了。你他媽的話這麼多做什麼?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