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為當前台灣政府應該要考慮的有以下兩點:
- 經濟制裁已無用。武力制裁是否有長期計劃,可執行性如何? 打仗打的是錢糧。我方應將護漁南界直接等同經濟海域,長期派遣海巡船艦巡邏並驅趕菲律賓漁政船。這一項必須正式立法,使其固化。
- 引導國際輿論批評菲律賓政府。此外,不論或明或暗,我方都必須運用中美兩國給予菲律賓壓力。如果美國不願意表明譴責菲律賓的態度,則我方必須在國際媒體大肆宣揚此次事件逼其表態。
第一點最為重要。對付流氓就要以流氓的方式對待,國際仲裁緩不濟急,期待菲律賓回到談判桌短期內也不可能達成。為了讓這次事件能夠收尾,我方可藉由驅逐菲律賓漁政船此種實際行動,對受害家屬以及台灣漁民有最基本的交代。如同我前一篇所提到,台灣政府最重要的是保證台灣漁民生存的基本權力和尊嚴。
此外,我方應利用此次機會,在東沙和南沙有計畫的擴建基地,最起碼要能提供海巡船艦食物和油料的補給。
第二點要做到的事,是要確保我方於此次事件在國際上是站在道德制高點。否則犧牲洪石城一條人命,卻反而讓台灣失去話語權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。如果能藉由中美兩國的壓迫,使得菲律賓回到談判桌,那是再好不過的一件事。但我認為不能對此有太大期待。
第二點有較長遠的考量。國內媒體和民眾長期以來奉美國為正義的化身,事事期待她的仲裁; 對於中國則冷嘲熱諷,軍事上抱持不信任。為了台灣的將來,這種偏頗的態度必須加以調整,這是一件長期的大工程。我預料最遲至我的孫輩,台灣與中國會更加緊密,敵我意識會趨近淡化。台灣和中國政府可以藉此機會加快兩岸之間軍事上的談判,建立互信和互助的機制; 民間力量則必須藉此機會讓台灣民眾了解到美國的滑稽腳色,而中國也並非是我們永久的敵人。長期來看,不論台灣政府與中國政府關係如何,兩岸和平的基石只能來自民間,而這有賴於兩岸民眾不再對對方抱有歧視或是敵對態度。
台灣外交部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現讓我覺得積極性不足。與一國的外交談判,必須清楚該國所謂的國民性,知己知彼才能讓外交談判順利進行。台灣駐菲律賓代表處應該肩負起這一責任,以利外交部做出準確的判斷。從此次事件來看,也正因為台灣長期的島國心態,導致外交部和其駐外機構缺乏臨場反應,無法做出乾淨俐落的判斷。
此次事件的處置不能拖過一個月。我認為台灣政府目前要著重在第一點,至少對國內有基本的交代,外交、國防乃至於立法院都要開始相關的準備動作。至於第二點,最起碼不能在國際上喪失立場,一定要讓其它國家知道台灣在此次事件中的受害角色,以及菲律賓的無賴行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