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人九把刀的劈腿事件在台灣鬧得風風雨雨。底下這篇文章分析的很到位,
我想台灣教育從根本上缺乏的是教導學生如何去適應這個社會,與人交往。看到文章作者,華梵大學哲學系主任的呂健吉教授,準備在愛情哲學課程講述所謂的愛情倫理行為,竊以為值得稱許。學校不應只是負責傳授知識,也應該教導一些社會常識為學生將來踏入社會做些準備。
節錄呂健吉教授的文章於此:
愛情會不會變,從愛情是感性的本質來看,是不可能永恆不變的。九把刀說:我希望我的未來還是我的女朋友,希望好好的走下去。此種承諾是沒有意義的,常跟學生說海誓山盟是不能去保證愛情。
九把刀說,「在愛情的世界裡,我不是一個好的人,很差勁」,為何劈腿是不道德?我會讓學生從幾個面向去討論,從康德義論來講,愛情必須要忠於一人!愛一個人的當下不能再愛第二人!無論你當初選擇是對還是錯,在還沒有分手之前,就不能再愛他人,這是義務。
劈腿,不是那一年似的眾多追求者中擇一的選擇問題,而是擇一之後相互情愛的誠信與責任問題。感性為主的愛情,想用情感來維繫是不太容易之事,尤其在未婚之前,沒有法律婚約來約束情感,想要偷吃劈腿是極自然之事,但在動念當下若順著感性而為,自然難以克制,可是這不是說自然而為就是對的行為;相對地,人的行為就是在超越感性以理性來判斷行為的對錯,否則人和動物有何差別?
有人說,結婚是愛情的墳墓,其實結婚是愛情關係保障,因為想要靠濃情蜜意讓愛情永長久,不是易事;當愛情發展到某一階段時,除了靠婚約來維繫外,更要以理性來經營,這是柏拉圖之愛的原意。
做錯事就該道歉,但不要再對自己錯誤行為合理化;同樣地,面對自己所愛之人偷吃,要不要選擇原諒,亦是當事人的決定,旁人無從過問。
回來評論九把刀的劈腿事件。誠然,如果不是九把刀今天的名人身分,這件事情不會上新聞版面。但是九把刀底下講的這段話,我不能苟同:
為了偷拍向社會大眾道歉很奇怪,感情世界不是公共領域,且他未婚,但他是一個公眾人物,他知道必須出來講這些。
不論偷拍與否,身為公眾人物,劈腿這件事情就為了社會做了最壞的示範。九把刀有清楚他為了哪一件事向社會道歉嗎? 是被偷拍,亦或是他劈腿這一件事? 九把刀試圖藉由偷拍的受害者來掩蓋他偷吃的事實嗎?
所謂的名人,不過爾爾。
"未婚" 在九把刀看來,是劈腿之所以可為正當的理由。但請九把刀對著他現任女友這樣說: 因為我們還沒結婚,所以劈腿是情有可原的,請你原諒我。請問九把刀知道他因為一時把持不住,就傷害了三個人嗎 (他的現任女友、第三者和第三者的男朋友)? 原諒,是這麼容易的嗎? 更何況我實在看不到九把刀的道歉含有多少誠意,更多的只是為了敷衍新聞媒體。
我希望將來我的小孩能正確的認識到底下幾件事:
- 對於感情方面,應該拿得起,放得下。但是有一點原則:
愛一個人的當下不能再愛第二人!無論你當初選擇是對還是錯,在還沒有分手之前,就不能再愛他人,這是義務。
- 這個世界沒有神。你應該要有能力判斷社會上這些所謂名人 (偶像) 的所作所為是否值得效法,而不是一昧盲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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